食品藥物管理署於昨(四)日第二次預告訂定「包裝食用鹽品之碘標示規定」草案,酌修醒語標示內容,並新增同時添加碘化物、氟化物之包裝食用鹽品品名標示規定。該草案將再進行為期六十天的預告評論期,蒐集各界意見。

快速貸款代書貸款花蓮車貸款試算表 澎湖個人信貸 辦信貸條件 二胎房 急需現金1萬國泰信貸試算 哪一家貸款利率最低 貸款試算excel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表示,食藥署業於一○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第一次預告訂定「包裝食用鹽品之碘標示規定」草案,經評估各界所提意見後,各界感覺標示、醒語過於複雜,因此針對添加碘化鉀、碘酸鉀之包裝食用鹽品,醒語修正為「碘為必需營養素。本產品加碘。但甲狀腺病人應諮詢相關醫師意見。」;若是未添加碘化鉀、碘酸鉀之包裝食用鹽品,醒語修正為「碘為必需營養素。本產品未加碘。」。此外,新增同時添加碘化物及氟化物之包裝食用鹽品,其品名應以「碘氟鹽」、「氟碘鹽」、「含碘氟鹽」、「含氟碘鹽就學貸款申請 」、「加碘氟鹽」或「加氟碘鹽」標示之規定。該標示規定預計於一○六年七月一日實施。

台中小額信貸房貸計算表 食藥署提醒包裝食用鹽品業者,應依標示規定正確標示,這樣消費者選購才有正確、清楚訊息可供辨識。消費者在購買前,必須仔細閱讀標示資訊,才能正確選擇、適量食用,若要攝取含碘鹽,又有甲狀腺相關疾病,最好事先諮詢一下醫師,才能吃得安新竹二胎借款 心、健康,保障自己消費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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